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11期)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3類食品64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633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浦江縣楊春曉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麗水市億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肉松小貝(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麗水市億晨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麗水市億晨食品有限公司產品。
(二)杭州市上城區刻凌貿易商行在阿 里巴巴(1688)(網店)銷售的標稱邳州裕善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可可烘焙燕麥片,霉菌和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場蔡巧臣食品商行銷售的萵苣干,亮藍和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紹興市上虞區水果批發交易市場楊耀銓水果經營部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舟山市定海區付姐商貿行銷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義烏市臻镕電子商務商行在拼 多 多(網店)銷售的標稱南京大糖青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竹鹽枇杷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大糖青筮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南京大糖青筮食品有限公司產品。
(五)寧波市江北清永副食品店在拼 多 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揭西縣佳樂食品廠生產的話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揭西縣佳樂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揭西縣佳樂食品廠產品。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
麗水市蓮都區粵客隆超市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紹興、金華、舟山、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60325
3.食品抽檢合格—20260325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3類食品64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633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浦江縣楊春曉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麗水市億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肉松小貝(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麗水市億晨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麗水市億晨食品有限公司產品。
(二)杭州市上城區刻凌貿易商行在阿 里巴巴(1688)(網店)銷售的標稱邳州裕善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亞麻籽可可烘焙燕麥片,霉菌和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場蔡巧臣食品商行銷售的萵苣干,亮藍和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紹興市上虞區水果批發交易市場楊耀銓水果經營部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舟山市定海區付姐商貿行銷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義烏市臻镕電子商務商行在拼 多 多(網店)銷售的標稱南京大糖青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竹鹽枇杷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大糖青筮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南京大糖青筮食品有限公司產品。
(五)寧波市江北清永副食品店在拼 多 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揭西縣佳樂食品廠生產的話梅,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揭西縣佳樂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揭西縣佳樂食品廠產品。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
麗水市蓮都區粵客隆超市銷售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紹興、金華、舟山、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60325
3.食品抽檢合格—20260325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 湖北省當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2026年第3期)(2026-06-18)
- 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6年端午節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6-06-18)
- 河南省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端午節專項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2026-06-18)
- 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6年5月南京市秦淮區食品監督檢查結果的公告(2026-06-18)
- 山東省臨沂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6年副產鹽酸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結果(第一批)(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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